煤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
1. 环评委托书
2. 国土资源部门有关用地的相关文件
3.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“开展前期工作的咨询复函”
4.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图件(定稿后文本、电子版)
5. 涉及到水土保持的项目应提供水土保持方案(文本、电子版)
6. 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批复
7. 项目在工业园区的应提供园区规划报告、批复及项目入园许可文件
8. 园区规划环评报告及批复
9. 评价范围20年以上主要气候统计资料
10. 项目如涉及水源地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,应提供敏感目标相关资料并图示位置关系,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
11. 项目范围内及周边居民(农、牧)基本情况(户数、人数、饮用水情况、经济来源、图示位置关系);如需搬迁应提供搬迁安置计划
12. 供水协议(生产、生活用水)
13. 供电协议
14. 垃圾处理协议
15.采暖供热方式、如自建锅炉房应提供污染物总量批复,如采用集中供热热源应提供供热协议
16. 固体废弃物的化学成分、工业成分,矸石淋溶浸出试验结果(毒性浸出与浸出液测定分析按照《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——硫酸硝酸法》、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》(GB5085.3-2007)进行);矸石综合利用协议
17. 如是改扩建项目还应提供改扩建前环评报告(文字及图纸电子版),污染物产生情况等
18. 根据不同行业特征提供行业所需的支撑性文件